人犯錯的時候

總要給人改過自新的機會

開口去解釋是一種方式

用行動證明也是一種方式


但能給幾次,極限在哪呢

都由當事者自己決定

一次、兩次、三次…甚至無數次

給了多少次機會,但卻始終得不到答案

自然而然會從等待-->疲憊-->失望-->切心

那或許就再也沒有機會挽回

而演變成一種遺憾…


機會不是隨時都有的

一旦錯過了

或許就再也回不來了

但或許有些人不覺得自己有錯

所以從來沒有去注意過這些機會!!!!


回想起來

你曾經因為什麼而錯失過這些機會嗎!?

你後悔嗎!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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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t9033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